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偷拍繼女洗澡影片 繼父判刑3年6月

2024/3/3 11:5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男子日前將相機藏放在浴室內,企圖偷拍繼女洗澡,繼女發現後報警處理。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男子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與妻子及妻子的女兒原本住在新北市新店區。男子在某日與繼女在家時,先將相機藏放於住處浴室置物架上,並開啟錄影功能,再令繼女進入浴室內洗澡,竊錄繼女洗澡時裸露身體影像,繼女於洗澡過程中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男子在偵審期間坦承犯行,並取得被害人及其母親的原諒,2人寫信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台北地院認定男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並依法減刑,判處男子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法界人士指出,男子偷拍未成年少女洗澡影像,雖然馬上被發現,來不及觀看、重製、傳送給他人或上傳網路,但仍然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規定,依法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編輯:方沛清)11303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