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否認猥褻女書記官 司法院人審會討論懲戒
2024/2/20 10:40(2/20 12: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司法院人審會今天開會討論蔡姓男法官(已停職)疑對女書記官猥褻,是否需懲戒,預計傍晚討論完畢。蔡男到會說明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他並沒有對女方騷擾。
蔡男受訪表示,這是民國96年的事情,維持一貫的說法,並沒有對她騷擾,希望司法院長官可以了解。
全案緣於,被害人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經士檢查出,男法官於民國96年11月間,以感謝代理他的書記官職務為由,邀約女書記官共進晚餐,以法院舉辦淨山活動為由,要求女書記官陪他勘查路線,卻把車停靠於避車彎內。
男法官被控在車上突伸手按摩女書記官左肩,另要求原坐在副駕駛座的女書記官換坐到後座,男法官隨後鑽入後座,涉嫌伸手從女書記官背後環抱,並強吻女書記官、用手撫摸女書記官胸部,並掀開女書記官衣服吸吮胸部。因女書記官趁隙逃離車外,男法官才停止。
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男法官,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男法官被控女書記官案,距今逾10餘年,超過法官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的3年請求評鑑期間,已罹於時效,決議不付評鑑。
另一方面,男法官被控性騷擾女法官,士院調查後認定,男法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評會決議,將男法官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司法院已於去年11月由院長許宗力依職權命男法官停職。(編輯:張銘坤)1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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