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被控妨害性自主 3件不起訴7件移轉士檢偵辦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女網紅「小紅老師」提告NONO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北檢共收到10件告訴案,其中3件NONO否認且沒有相關證據可供調查,檢察官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而包括小紅老師另7案移轉士檢偵辦。
1名女網紅在臉書(Facebook)公開遭NONO(陳宣裕)在車上對她伸狼爪後,另1名女網紅「小紅老師」今年6月間表示曾遭NONO騷擾,對她做出包含強吻、摸大腿、揉胸、手滑進底褲等侵犯舉動。
「小紅老師」今年6月間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NONO涉嫌性騷擾、性侵、性侵未遂、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等罪。台北地檢署8月間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並約談NONO到案說明,訊後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10月間再度傳喚NONO到庭,訊後請回。
據指出,此案共有10名被害人對NONO提出告訴,包括小紅老師等7名告訴人提告部分,台北地檢署因為沒有管轄權,陳請台灣高等檢察署核轉士林地檢署(被告住居所地)偵辦。另3名告訴人提告部分,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將NONO不起訴處分。
其中1名告訴人提告指出,民國100年至102年間,她在中山區某會內館為NONO提供油壓按摩服務時,被NONO強制性交得逞,她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NONO則回稱「我比你更害怕」,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
NONO否認犯案,表示沒有印象。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告訴人指述與相關證述、告訴人就醫病歷未盡相符,查扣被告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不足以證明NONO有強制性交犯行。
另1名告訴人指控,NONO於100年12月間,在台北市延吉街某處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搭載她後,在車上強吻她、揉搓她的胸部,並稱「你的觸感真好」等語,涉犯刑法強制猥褻罪嫌。不過,NONO否認,僅告訴人單一指述,且無其他相關證據可供調查,查扣手機也查無聯繫資料,不足以證明NONO犯行。
第3名告訴人同樣提到她於99年夏季,在中山區某時尚會館,為NONO提供按摩服務後,NONO壓制、強吻她、揉搓她的胸部,並稱「我就喜歡你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等語,涉犯刑法強制猥褻罪嫌。NONO仍否認犯罪且告訴人未提供相關證據,檢方將NONO不起訴處分。(編輯:黃世雅)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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