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逾萬連署盼影視區續招商 國土署:社宅滿足在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5日電)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表示,內政部擬將2.7公頃林口國際影視園區收回蓋社宅,但地方逾萬人連署,表達希望維持原招商規劃,何況現有地目是產專用地,不能供住宅使用。
國土署今天表示,林口媒體園區土地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但整體開發進度不如預期,考量這塊基地生活機能完善,就地區長遠發展來看,若能作為社宅儲備用地,可滿足在地就業與安居訴求。
三立集團過去終止契約,放棄原得標國際影視園區4.3公頃開發案,國產署事後於民國112年2月通知配合行政院國有土地政策,不再與新北市合作辦理招商;營建署於3月函知國產署,針對林口媒體園區國有土地範圍,經評估有需求作為興辦社會住宅使用。
由於中央擬將林口媒體園區2.7公頃精華土地,從產專區變更蓋社宅,引發地方不同意見,蔡淑君發起連署,獲不少居民支持。
蔡淑君表示,林口規劃及施工完成的社宅約6000戶,將成為全台社宅密度最高地方,但交通壅塞問題一直未獲解決,因此,比起人口不斷進住,更需要的是就業機會,以振興民生經濟與更好的未來。
蔡淑君指出,媒體園區改蓋社宅,有目標不相符、內容不合法、民意不溝通等「3不」情形;「目標不相符」是因土地使用分區屬第6種產專區,有其發展定位,配合政府影音產業發展,引進觀光娛樂及生活機能,共同打造林口為影視重鎮,內政部為何要推翻既定目標。
她說,其次是「內容不合法」,因為現行土地分區使用上,是不得作住宅使用,難道社宅不是住宅嗎;最後是「民意不溝通」,中央在土地使用上做大幅度變更,為何不與地方民意溝通就急著宣布,已造成地方人心惶惶。
蔡淑君表示,她昨天已把林口地區約1萬3000份連署書,在新北市議會交給副市長朱惕之,表達「贊成維持招商規劃」訴求,而朱惕之也允諾會將地方民意反映給中央。(編輯:陳仁華)11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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