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士官長撞死高中生 依過失致死罪解送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12日電)一名36歲周姓海軍女士官昨天連續衝撞多輛汽機車,造成17歲高中生傷重不治。外界質疑警方縱放女士官,警方回應,報請橋檢檢察官相驗釐清責任後,今天依過失致死罪解送。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昨天下午5時24分許,獲報在左營區翠華路與新庄仔路口有交通事故,警方現場了解,周女駕車經翠華路、新庄仔路口(新庄仔路西往東方向),減速欲停等紅燈時,疑因精神不濟,突然失控暴衝連環追撞。
事故發生當下,50歲吳男騎機車搭載17歲的兒子由於閃躲不及,少年遭肇事車輛拖行送醫急救後不治。
吳男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當時聽到油門踩很大力的聲音,車就撞過來了,一直推擠根本沒有停下來,「軍方有聯繫說後續處理都會幫忙」。吳男悲痛地說,一家人都難以驟失至親,兒子是籃球校隊,即將有場重要球賽,如獲佳績對升學也有幫助,沒想到發生憾事。
媒體報導,17歲吳姓少年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到晚間6時49分宣告不治,但肇事的女士官長已經做完筆錄,離開分局。此案因屬重傷害案件,警方製作筆錄時,必須檢附傷者資料,依法應請示檢方移送偵辦,但高雄市警方卻大案小辦,當成一般事故,外界質疑軍方施壓。
警方今天透過文字訊息回應,女士官在現場自白並配合警方製作筆錄,現場酒測值為零,未能顯示為蓄意行為。另車禍本身為過失,無重傷害罪的故意要件問題。
警方強調,沒有接獲海軍來電和相關施壓,此案報請橋檢相驗釐清責任後,今天將嫌疑人依過失致死罪解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因女士官不屬現行犯,無逃逸之虞,因此未請示拘提。
海軍艦隊指揮部表示,周姓女士官長昨晚間疑因精神不濟駕車擦撞民車,造成4名民眾受傷,其中1名高中生送醫後不治;周女無酒駕,全案配合檢警偵辦中。並已指派高階幹部親往醫院慰問家屬及全力協助傷者醫療。 (編輯:黃世雅)1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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