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首件國民法官案 男毒駕釀2死1傷判12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台中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天宣判,劉姓男子吸食毒品後,無照開車闖紅燈釀2死1傷,由職業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歷經2天審理後,今天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共判處他12年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院由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昨天與今天開庭審理,全案今天中午辯論終結,下午經召開2個小時的評議程序後宣判,劉男涉公共危險致死罪處10年、涉肇事逃逸罪處3年,合併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查出,48歲劉姓男子曾因酒駕4度遭判刑,今年1月14日吸食安非他命後,隔天晚上無照開車外出,先在東區復興路與立德街口時,追撞前方1輛停等紅燈小客車後逃逸。
劉男接連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東區東光園路與振興路口時,闖紅燈撞上65歲葉姓男子騎乘、38歲與39歲雙載的連姓姐妹共2輛機車,造成2死1傷,檢方偵辦後依毒駕致死等罪嫌將他起訴。
合議庭審判後召開記者會,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分享心得。審判長兼受命法官唐中興會中表示,這是台中地院第1件國民法官審判案件,制度跟現有刑事訴訟制度不同,可以感受用不同角度處理案件。
唐中興說,過程中透過國民法官的角度,讓他有不一樣的衝擊與看法,並在國民法官的制度下,讓訴訟參與人的聲音傳達給國民法庭,讓所有法官都能夠了解。因開庭前幾天剛好有颱風過境,讓他擔心影響庭期,幸好這幾天風和日麗,讓國民法官都按時到庭,共同完成任務。
陪席法官陳培維則提到,雖然本案相對單純,被告完全認罪,最糾結的在量刑部分,也佩服檢方不管在事實調查或科刑都準備十足,相信都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心證。他建議日後司法院可以研擬施行細則,特別注意不要讓國民法官受到職業法官的影響,讓判決更貼近人民。
陪席法官李怡真指出,法律概念對職業法官來說不難理解,但必須在有限時間內,讓國民法官形成心證真的不容易。她原先擔心國民法官在審理期間,無法有很大的專注力,但評議討論時,對他們提出的看法印象很深刻,也讓自己有一些反思。
1號國民法官表示,她剛接到國民法官的訊息時其實有點反彈,但這對她來說也是一個機會,平常也沒有機會上法庭,這是人生的特別體驗,也學習到很多。
3號國民法官也說,很榮幸獲得這個職位,很高興跟法官一同審判案件,學習很多法條與量刑的資訊,吸取很多知識;5號國民法官指出,這2天其實壓力很大、資訊量也大,都是他的知識盲區,過程中雖然緊湊也很累,但這是法官工作的日常,覺得很辛苦。(編輯:謝雅竹)1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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