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女公務員爆遭性騷 市府:若涉不法定嚴懲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日電)高市一名女公務員丈夫今天出面控訴妻子遭到長官利用午休時間性騷擾,但申訴過程卻求助無門。高市府表示,此案近日即可完成調查,如果被申訴人涉及不法,市府定採嚴懲處分。
受害女公務員丈夫下午在市議員陳麗娜、陳美雅、李眉蓁及鍾易仲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陳麗娜指出,消防局政風室主管3月11日上班午休時間,趁辦公室內只有他與受害人在時,突然關門、關燈後對受害人襲胸及用下體碰觸。
當事人丈夫說,整個申訴過程讓他感到求助無門,原本一開始就要帶妻子去報案,但妻子是公務員,擔心影響工作不敢這麼做,選擇先相信市府處理。但令人心寒的是,市府未能及時給予隔離辦公以保護妻子。
當事人丈夫指出,事發後妻子仍與加害者在同一空間辦公,不僅要遭受同儕議論,還要被加害者譏笑。妻子每天上班回到家,常想到就哭,讓他和小孩也不知該怎麼辦。市府的不作為,帶給他家庭很大壓力,最後受不了,只好去警局報案。
陳麗娜指出,4月中旬市府政風處人員致電給被害人時還說,「您現在心情好嗎?聽說您那天把事情鬧很大,我只是例行性打電話來問」,對被害人酸言酸語,二度傷害。且市府性平會成員中還有與加害人友好的官員,也令人質疑公平性。
高雄市人事處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此案發生於工作場域,當事人4月11日提出性騷申訴後,消防局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和相關標準作業程序,4月12日通報人事處,會同政風處啟動調查。
人事處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案件需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此案尚在調查中,調查結果預計6月5日出爐。消防局調查小組7名成員中,女性代表4人、男性3人,有關申訴人提出某小組成員應該迴避,專案小組今已同意予以更換。
人事處指出,雖然被申訴人已申請退休,但不會影響調查,如有不法仍依規定懲處。市府性平辦公室則表示,會針對相關局處處理此案過程有無疏失,介入調查。
人事處表示,消防局受理性騷申訴後,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採取補救措施,包括依據當事人要求,安排獨立的午休空間,並依申訴人的意願,調整其工作地點,並無拖延2個月都未處理。(編輯:吳協昌)1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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