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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少年拍猥褻照27人受害 前國道警察判刑9年

2023/5/8 18:27(5/8 18: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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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原國道公路警察局鄭姓員警涉嫌性侵少年,並拍攝猥褻照片等影像,總計27人受害。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鄭男9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6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原國道公路警察局第9公路警察大隊鄭姓員警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一名少年,去年9月間涉嫌在台北市公共廁所性侵對方,被害人提告後,全案曝光。檢警拘提鄭男到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國道警察局去年9月13日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記鄭姓員警2大過並免職、第9公路警察大隊大隊長記小過,並追究其他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檢方在鄭男電腦中查獲大量兒童及少年不雅照,並循線查到9名受害者,檢察官去年11月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鄭男,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檢警清查鄭男手機、電腦,又找到多名被害者,去年12月將鄭男追加起訴。(編輯:唐聲揚)1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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