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咖啡商槍擊命案 主嫌張景欽一審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天道盟華山會成員許杜群懷疑新店何姓咖啡商洩漏毒品資訊,透過張景欽、陳憲民委託黃泳群持槍殺害何男。台北地院今天判處張景欽、黃泳群無期徒刑,陳憲民被判刑6年。可上訴。
另外,許杜群已於民國110年10月20日先行搭機前往杜拜藏匿,台北地方檢察署已發布通緝。
檢方起訴指出,何姓咖啡商對化學物質素有研究,曾因製作減肥藥膠囊而涉嫌販賣偽藥等罪遭查緝,因而結識華山會成員,並與華山會交流毒品製造技術。
檢方查出,許杜群懷疑何男洩漏華山會重要毒品情資,導致組織重大損失,許杜群與曾為華山會成員的高雄地區至尊盟尊合會會長張景欽商討物色槍手欲殺害何男。
張景欽的小弟陳憲民得知友人黃泳群有賭債壓力,介紹黃泳群擔任槍手;許杜群、張景欽與黃泳群於110年6月間議定以新台幣600萬元為報酬,提供何男相片、住址、使用車輛等資訊,並指導黃泳群準備3套衣物,製造2個斷點以利逃亡。
籌劃犯案期間,張景欽、陳憲民與黃泳群曾在屏東縣墳場試槍,黃泳群還因持槍鬧事,槍枝遭高雄警方查扣,許杜群只好再安排作案槍枝,並指示黃泳群於110年11月16日購買機票、完成核酸檢測(PCR),決定於同年11月22日下手。
110年11月22日上午,黃泳群見何男送小孩上學後提著早餐返家,上前大喊「小何,這筆錢如何處理」,確認何男身分後即朝何男頭部、頸部、胸部連開4槍,何男當場喪失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黃泳群犯後潛逃中國,檢警啟動兩岸互助機制,由刑事局將黃泳群押解返台,並循線拘提張景欽、陳憲民到案。北檢依殺人等罪,起訴張景欽、陳憲民、黃泳群,並對張景欽求處以最嚴厲之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共同殺人罪判處張景欽、黃泳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憲民被依幫助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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