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遊行倡議大麻除罪化 法務部:政府堅決反對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劉建邦台北15日電)民間團體今天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支持大麻除罪化」集會遊行,法務部晚間重申政府反毒立場,強調基於維護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定,政府堅決反對大麻除罪化。
支持大麻除罪化的「綠色浪潮」今天在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舉辦市集及遊行,遊行訴求不要再把大麻當毒品,呼籲法務部停止大麻戰爭,洗刷大麻長期蒙受的污名。
法務部表示,聯合國毒品及犯罪問題辦公室發布「2021年世界毒品問題報告」指出,在過去24年中,有證據表明大麻的使用與人類多種健康及其它危害有關,特別是在長期、定期吸食者之中,顯見國際間多數國家仍是以毒品列管大麻,因此列管大麻毒品,符合世界反毒潮流。
法務部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經精神醫學、藥理暨毒理學等學者、專家及政府各機關代表組成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共同審議後,認定施用大麻確實會具有成癮性,且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除會對於施用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外,幻覺作用也會造成知覺異常,這常常是導致交通事故等公共危險發生的原因之一,所以仍應列管為第2級毒品,以積極防制毒害。
法務部表示,大麻素中的大麻二酚(CBD),可依藥事法規定作為醫療使用;至於四氫大麻酚雖屬於第2級毒品,然而對於某些癲癇症狀有醫療效果,醫療人員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申請使用。大麻素製劑在醫療上並非全然禁止,與施用大麻的毒品犯罪明顯有別。
法務部呼籲,國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凡是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施用及持有大麻均屬毒品犯罪,檢警調執法機關除持續嚴加查緝外,並將加強邊境防護及境內全面掃蕩,努力溯源斷根,全力壓制任何毒品擴散。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指出,依國際兩公約及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此團體申請遊行等活動訴求尚無明顯立即危險事實,為保障民眾言論表達自由,依法准予集會遊行申請。
警方表示,因大麻屬政府所列管第2級毒品,因此現場有緝毒犬在出入口協勤,並規劃專責緝毒警力,若在集會遊行現場及周圍區域發現任何不法行為,一定依法究辦。(編輯:戴光育)11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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