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患者針灸氣胸 中醫師涉過失傷害遭起訴
2023/2/10 16:41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市某中醫診所吳姓中醫師,去年12月為蔡女施以針灸,卻造成蔡女氣胸,到醫院進行清創治療才康復,經蔡女提告,檢方認定蔡女氣胸與針灸有因果關係,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吳女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4歲吳女為台中市南區1家中醫診所中醫師,蔡女因腰酸背痛不適,於民國110年12月13日晚間8時多,前往診所看診。
吳女為蔡女觸診後,決定施以針灸治療,但在施針過程中卻不慎刺傷肋膜血管,造成蔡女右側創傷性氣胸,蔡女在返家途中有呼吸疼痛感。蔡女於隔日凌晨1時多,由家人送至醫院急診,到院時病症急遽惡化、呼吸困難。
經醫院檢查後,發現蔡女右肺氣胸,經插胸管引流近1000毫升的血水並進行緊急輸血,接著轉院進行右肺葉楔狀切除併肋膜沾黏手術,為右肺進行清創治療,直到同年月21日才出院,事後蔡女委由律師對吳女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檢方偵辦時,吳女表示當天對蔡女腰部、臀部及背部等部位施以針灸治療,針灸過程中,蔡女曾向她指稱膏肓穴位置有痛感。檢方比對蔡女的就診紀錄,確認針灸過後4小時便發生氣胸,且蔡女過去無相關吸菸、肺部病史,可證明吳女為蔡女施針與氣胸傷害有因果關係。
檢方審酌,吳女於人體胸腔周遭施針時,應留意施針深度、力度,以免造成肺部損傷,而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情事,因此依據證人證詞、診斷證明等證據,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吳女起訴。(編輯:謝雅竹)11202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