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為論文案聲請調閱法庭錄影 北院裁准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論文不存在之訴,台北地院判決駁回後,蔡總統聲請調閱法庭錄影,以釐清彭文正指控她的律師連元龍是否有爆粗口等爭議,北院裁定准許。不得抗告。
此外,彭文正的律師張靜去年11月30日當庭狂拍桌並罵法官混蛋等情事,北院向北檢告發侮辱公務員罪,並移送律師公會懲戒。彭文正認為要查清事實真相,聲請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光碟等,北院日前裁定准許。不得抗告。
蔡總統委由律師提出聲請指出,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事件在去年11月29日、30日言詞辯論期間是由書記官記載訴訟程序要旨,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的方式製作程序筆錄,則這些期日筆錄記載是否詳實並未經當事人當庭確認,須確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方式製作程序筆錄是否確實。
而且,因彭文正在媒體頻道以「被告訴訟代理人連元龍律師於當日開庭對其爆粗口、問候其母親,係公然侮辱,要求連元龍律師當庭對其道歉」為題材並宣傳,涉影響蔡總統的名譽,因此為確認內容,以維護其利益,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等。北院就此聲請案,裁定准許。
彭文正聲請部分,主張北院發布訊息要將律師張靜移送北檢偵辦,以及移送律師公會懲戒,為了他及張靜法律上利益,認為筆錄記載與事實可能不符,因此聲請交付去年11月29日及30日言詞辯論期日的法庭錄音、錄影光碟,以釐清當天兩造陳述原意。北院對此聲請案,也裁定准許。
北院就二件聲請案均裁准,將發給這2天的言詞辯論法庭錄音、錄影光碟,並諭知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全案緣於,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判決駁回,高院發回更審。台北地院更一審於去年12月23日宣判,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即彭文正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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