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攤商夫妻兼販毒 中市警查獲送辦
2023/1/15 11:39(1/15 13: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宣布偵破販毒案,查獲陳姓夫妻平時開著貨車到市場賣水果,卻因染上毒癮,私底下還將買來的毒品賣給不特定對象賺取價差,2人遭送法辦並起訴。
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四隊發布新聞稿表示,得知有藥頭在台中市霧峰區一帶販賣毒品海洛因,經員警展開調查及長期蒐證,發現是一對水果攤商夫妻涉嫌從事販毒行為,經檢具相關事證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日前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在霧峰區一處巿場旁停車場執行搜索,當場查獲陳姓男藥頭(45歲)及陳姓女藥頭(52歲)等2人到案,並查扣毒品海洛因1包(毛重0.38公克)、注射針筒2支及行動電話2支等贓證物,全案於近日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在案。
警方指出,陳姓夫妻平日開著發財車在霧峰區一處巿場旁販售水果營生,2人外表看起來就像一對純樸的農家夫婦,沒想到卻雙雙染上毒癮,不定期會向上游藥頭購買海洛因來吸食。後來更當起小盤商,將毒品轉賣給不特定藥腳,藉以賺取價差牟利。
警方在蒐證時發現,有藥腳因為父親在霧峰區一間醫院住院,竟利用探病的空檔與陳姓女藥頭相約在醫院外的超商進行毒品交易,事成之後這名藥腳打電話給女藥頭,抱怨毒品「沒有藥效、品質很差」,「感覺被動過手腳、被騙了」,甚至傳簡訊等。
由於雙方的對話內容都被警方蒐證掌握,警方表示,雖然陳姓夫妻於警詢時都辯稱是與藥腳合資購買毒品,不是在販賣毒品,然而藥腳這段「黑心商品」的指證歷歷,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陳姓夫妻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在案。(編輯:李亨山)11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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