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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長率兵飲酒 海巡署:已依規定懲處

2022/12/27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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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7日電)媒體報導,海巡署東部第12岸巡隊長黃男2度率眾群聚飲酒,遭基層質疑是否有上級包庇,才如此目無法紀。海巡署今晚表示,相關失職人員已於12月21日依規定議處,並無包庇。

壹蘋新聞網今天報導指出,海巡署東部第12岸巡隊長黃男今年3月疫情期間帶隊到花蓮加灣超商外群聚飲酒遭記過,他日前又被踢爆,於今年4到7月期間率眾違規到南海園(小虎鯨)海洋驛站飲酒歡唱,將公家驛站當成私人招待所,基層質疑黃男是海巡署東部分署長陳學良少將的「愛將」,所以接連出狀況仍能留任原職。

對此,海巡署晚間回應表示,針對媒體報導黃姓隊長率眾到南海園海洋驛站飲酒,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原則嚴正處理,相關失職人員已於12月21日依規定議處,並無報導所述包庇行為。

海巡署說,有關黃姓隊長今年3月期間至花蓮加灣超商飲酒,經調查屬實,已記過1次處分。同時,也將強化各項內部管理作為,持續宣導法紀教育,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海巡署表示,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以身作則,並責成督察人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發現違法、違紀,將嚴懲不貸。(編輯:郭諭儒)1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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