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攤車資糾紛毆死友人 男子判7年4月
2022/12/23 16:3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劉姓、黃姓男子今年1月間聚餐喝酒後,一起搭乘計程車離開,2人途中因分攤車資起爭執,黃男痛毆劉男並將對方拖下車後離去,劉男送醫不治。北院判決黃男7年4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67歲劉姓、65歲黃姓男子今年1月3日晚間與友人到新店區一家卡拉OK店聚餐喝酒,劉、黃當天深夜與另名友人搭乘胡男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回家,友人先在中途下車,接著到劉男新店山上住處。
檢方查出,黃男不滿因多元計程車載送他們上山要多付車資新台幣600元,要求劉男分攤車資,2人在車上大吵,黃男痛毆劉男並將對方拖下車,棄置在劉男居住的社區旁馬路,隨即搭乘原車返回中和住處。
劉男約半小時後被發現時已無意識、滿口血漬,經社區保全報警,但救護人員到場時劉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不治死亡。檢警循線逮捕黃男,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黃男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另外,劉男的子女認為,胡男全程目睹卻未施援手,提告遺棄致死罪。檢方調查後,發現胡男當時駕車離開時,為避免輾壓到劉男,還下車挪移劉男身體,可見知悉劉男已無意識,違背救助義務,依遺棄罪起訴胡男。(編輯:方沛清)1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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