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羈押 北市殯葬處前副處長王文秀抗告失敗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台北市殯葬處前副處長王文秀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日前遭北檢聲押禁見獲准。王女提起抗告,高院認為,王女犯嫌重大且曾刪除通訊軟體對話,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駁回抗告。
台北市文山區公所主任秘書王文秀被控於民國108年至110年間在殯葬處任內,涉嫌透露採購資訊給特定廠商,甚至護航標案過關。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間指揮廉政署,針對王文秀等人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王女,但法院裁定以新台幣60萬元交保。
檢廉接續查出,王文秀涉嫌於108年間藉由廠商投標殯葬處停車場標案、申辦生命紀念館業務等機會,向廠商索取財物,帳戶內額外增加250餘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
北檢11月30日聲請羈押禁見王文秀獲准,王女提起抗告,主張同案共犯已完全交代交付款項的時間、地點、金額,並無串證之虞;且檢察官在第一次聲押時即曾主張財產來源不明罪,第二次以相同事實聲押,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抗告並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王文秀否認犯罪,但卷證顯示王文秀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疑確屬重大。
高院指出,王文秀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部分尚無串證之虞,但王文秀向不同廠商索取財物的說詞,與到案共犯、證人說詞有出入,且仍有相關證人未到案。
高院認為,王文秀的薪轉帳戶於108年1月8日至111年1月13日間,確有以極高頻率存入不明資金,及於3年間累加金額近250萬元的情形,是否涉犯其他犯罪尚待偵查;另外,王女也有刪除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因此就財產來源不明罪嫌部分,不能排除有勾串及湮滅證據的可能性。
高院並指出,偵查是連續、浮動的過程,本案案情尚未釐清,而王女似乎居於關鍵地位,牽涉人士眾多,且王女於殯葬管理處任職期間並非短暫,流入帳戶的不明資金不少,仍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王女主張聲押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並不可採。
高院認為,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王女抗告無理由,今天駁回抗告,本案不得再抗告。(編輯:李亨山)1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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