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新埤鄉村長賄選 法院裁定15萬交保
2022/11/1 19:27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日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接獲檢舉,指稱新埤鄉某村長參選人與樁腳涉嫌賄選,傳訊到案釐清,認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聲請羈押,屏東地院分別裁定15萬元及10萬元交保。
選戰不到1個月,屏檢10月27日查獲潮州鎮潘姓里長參選人及萬巒鄉林姓村長參選人,透過樁腳發放現金賄選,並分別以限制住居及10萬元交保;10月31日傳訊涉嫌賄選的新埤鄉潘姓村長參選人及10多名選民到案說明。
屏檢發布新聞稿指出,昨天傳訊潘姓村長參選人、潘姓樁腳及10多名選民到案,經偵辦後,發現該參選人為求勝選,除自行尋求選民支持並交付賄款外,另透過潘姓樁腳協助尋找設籍該選區的選民拉票並允予賄款。
屏檢認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法院裁定潘姓村長參選人及潘姓樁腳分別以新台幣15萬及10萬元交保候傳。(編輯:黃世雅)1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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