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瑞豐夜市假地主涉討180萬權利金 更一審改判無罪

2022/10/4 14:4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高雄瑞豐夜市孟姓管理公司負責人租地分租攤商,但假借地主之名向「阿東烤肉」誆稱繳180萬元權利金可續租至結束營業,遭判1年4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罪證不足改判無罪。

孟男出庭時辯稱自己連攤位有幾格、位置都不清楚,遑論叫林男、呂男2人去要權利金。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孟男縱使有收取所謂的「權利金」,也不算施用詐術,且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跟林男、呂男共謀「假借地主名義」,據此依詐欺罪撤銷改判孟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有前科的瑞豐夜市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孟男自民國99年起向郭姓地主承租瑞豐夜市部分土地,再轉租給「阿東烤肉」張姓攤商,但孟男卻假冒地主向攤商收取權利金以換取續租權利。

判決指出,孟男租下瑞豐夜市面積98平方公尺土地,並進而劃分成10個攤位出租,僱用林男、呂男負責管理攤位及收租。其中,「阿東烤肉」攤商張姓男子以每天新台幣1000元租金租下其中1個攤位。

不過,孟男明知與地主租約期限僅至民國107年底,106年1月仍唆使林男、呂男向張姓攤商父親誆稱,地主表示若要續租攤位就要繳交180萬元權利金,繳完就能持續設攤到「夜市收起來!」

由於張男無力支付龐大權利金,期間還委託某名高雄市議員協調降價,但仍遭拒絕;直到事後向郭姓地主確認,才知道遭詐騙報警。橋頭地檢署偵結後,依詐欺罪將3人起訴。

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孟男身為瑞豐公司負責人,卻用不實話術牟取金錢,還以電話指揮呂姓男子、林姓男子分工合作詐財,依詐欺未遂罪判處孟男1年4月徒刑,共犯呂男、林男在一審時,橋頭地方法院各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人未上訴確定。(編輯:郭諭儒)11110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