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桑基金會標案 王浩宇檢舉台東縣府涉貪瀆
2022/9/9 10:24(9/9 11: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9日電)台東縣長饒慶鈴胞妹任董事的寶桑基金會拿下縣府標案,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向廉政署檢舉台東縣政府涉貪瀆;縣府表示,標案過程符合政府採購法和公職人利益迴避法。
寶桑教育基金會以最有利標,得標台東縣府新台幣70萬元的「111年度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及志工專刊計畫」標案。王浩宇昨天指控台東縣長饒慶鈴的胞妹饒慶宜掛名基金會董事,饒慶鈴身為台東縣長未利益迴避,涉嫌自肥。
寶桑基金會昨天委由律師遞狀控告王浩宇涉嫌刑法誹謗罪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王浩宇今天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他已經正式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台東縣政府疑似貪瀆。
台東縣政府回應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情形不在此限。這個採購案是依採購法公開招標。
王浩宇表示,台東縣政府所說的是依據採購法第19條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者,關係人仍可作為投標及履約之對象。但是這個採購案是以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方式,並非依第19條的「公開招標」,因此明顯與利衝法規定明顯有違。
王浩宇強調,如果廉政署、法務部確認這起採購案有問題,或是寶桑基金會對他的控告不起訴或判無罪,他要告饒慶鈴誣告。
王浩宇說,「父親(饒穎奇)成立的基金會,地址在妳(饒慶鈴)的房子,妹妹(饒慶宜)還是董事,以限制性招標得標政府標案,這樣不用利益迴避申報?不要以為台東是化外之地,我們還是會努力監督。」(編輯:郭諭儒)11109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