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沃草執行長柳林瑋涉猥褻女子 最高院判8月定讞須入獄服刑
2022/9/8 11:48(9/8 12: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前沃草執行長柳林瑋涉強吻3女子案,二審認定對A女行為構成強制猥褻,判刑8月,其他涉案部分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柳林瑋須入獄服刑。
A女民國106年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撰文指遭「L醫生」強吻;外界認為A女影射柳林瑋。柳林瑋當時否認,並提告A女妨害名譽,但檢方不起訴處分。
A女告柳林瑋強制猥褻罪,另有女子看到A女臉書後,提到自己有類似遭遇。檢方偵辦後,發現除A女,另有2名被害女子,108年以3個強制猥褻罪起訴柳林瑋。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認定3名被害人互不認識,卻都對柳林瑋有類似指控,更可認定被害人所述被害情節非虛構,依3個強制猥褻論罪,分別判處柳林瑋8月、8月、9月徒刑,應執行1年6月徒刑。
柳林瑋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指出,A女案發後確實內心震撼,刻意迴避柳林瑋,事後面對柳林瑋態度與精神症狀變化,認定柳林瑋確實對A女有強制猥褻行為,判刑8月。
高院認為,柳林瑋因主觀認為與B女存有曖昧,試探進一步發展親密關係,互動過程自然;C女案發前與柳林瑋已密切聯繫,案發當天分別後,彼此互動自然,甚至約下次見面,柳林瑋涉強制猥褻B女、C女部分改判無罪。(編輯:李明宗)1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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