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吾殺2警案 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
2022/9/7 18:26(9/7 21: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8月22日襲殺台南市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南檢今天偵結求處死刑,全案移審台南地院,地院以林信吾手段凶殘,危害社會甚鉅,裁定羈押3個月,但未禁見。
台南地院指出,林已認罪,神色正常,對犯下殺警案已悔意。他當庭表示,如果法院有正義的話,趕快判他死刑。
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殺害台南市2名警員的林信吾,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移審台南地方法院,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
台南地院指出,林信吾坦承全部犯行,涉犯攜帶兇器竊盜罪、攜帶兇器強盜罪、攜帶兇器強盜殺人罪、殺人罪、妨害公務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重大。
林信吾犯案後,隨身攜帶台灣地圖查閱,以變換各種交通工具方式掩人耳目,短短1天內橫跨多個縣市躲避查緝,顯見畏罪規避逃亡,無從防範林信吾反覆加重強盜犯行的可能。
此外,林信吾殺害凃明誠及曹瑞傑,手段凶殘,逃亡時又攜帶警用手槍搶劫超商,危害社會秩序及治安甚鉅,有施以羈押處分的必要,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編輯:謝雅竹)1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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