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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小平立委初選保證金沒收案 法院判國民黨返還

2022/9/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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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台北巿議員鍾小平於108年繳交新台幣50萬元保證金登記參加國民黨立法委員黨內初選,國民黨以他違紀參選沒收保證金。鍾男提告請求返還。台北地院二審今天仍判國民黨應返還。

民國108年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北市第5選區(萬華區、中正區廈安里等21個里)國民黨立委初選,但黨內發生糾紛,因此改由黨中央接手協調,決議由前立委林郁方和台北市議員鍾小平2人以全民調決勝負。林郁方以平均支持度52.595%,勝過鍾小平47.405%。鍾小平一度對外宣布退黨,擬以無黨籍身分投入立委選舉。

鍾小平提告主張,他在108年4月22日登記參加國民黨立委黨內初選,並繳交50萬元保證金給國民黨台北市委員會,他沒有違紀參選,國民黨應依規定退還50萬元保證金。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依相關規定已將違紀參選特定為「如未獲提名而參選」,並就「違反約定」與「違紀參選」的違規態樣做不同處理,前者為黨紀處分,後者則不予退還保證金。

一審認為,鍾小平未獲國民黨提名後,並未參選立法委員等情,有鍾小平提出的台北市第五選區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可佐證,因此鍾小平並沒有構成所稱「違紀參選」情事,因此請求返還保證金,洵屬有據。

一審判國民黨應返還50萬元,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審今天駁回。(編輯:方沛清)1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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