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直升機無照四處飛 3人違反民航法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日電)廖姓及陳姓男子購入無照直升機,並請無照的陳姓技師組裝維修直升機,多年在台中、南投上空飛行,南投地方法院依違反民航法分別判3人有期徒刑11月、10月、10月,都緩刑3年。
名間鄉被稱為「廖董」的廖姓企業家購入無照直升機與負責維修的陳姓技師無照飛行,南投檢警偵辦發現另名友人陳姓男子也是如此,民國110年5月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
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廖男犯民航法非法飛航罪,處有期徒刑11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50萬元,扣案物品沒收。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陳姓男子共同犯民航法非法飛航罪,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100萬元;而負責組裝、維修直升機的陳姓技師共同犯民航法非法飛航罪,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南投地檢署當時查出,廖男明知自己未領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發的駕駛直升機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卻於民國102年2月14日前某天,購入未領有適航證書的Robinson R22白色直升機,放置南投縣名間鄉住處,並擅自駕駛這架白色直升機飛行。
接著廖男108年11月以零組件名義,自美國進口未領有適航證書的R22 BETA二代直升機,並委請非民用航空器製造廠,也未經民航局檢定合格的陳姓技師在住處組裝直升機,陳姓技師109年2月組裝完畢,與廖男共同駕機進行離地動態平衡測試,再由廖男駕機飛行。
居民指名間鄉一處廠房停放私人直升機,好幾年來違法飛行,南投檢警偵辦這起違反民航法案件,循線再查出台中市陳姓男子103年前某天購入R22第二代直升機,103年3月到109年6月自台中市外埔區飛行,甚至108年8月29日還駕機飛到「廖董」南投縣住處,委請陳姓技師維修直升機,違法行徑最終遭查獲。(編輯:郭諭儒)1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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