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巡佐酒駕上班遭懲處調職 新單位報到又再犯
2022/9/1 13:09(9/1 14: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日電)高市楠梓警分局蔡姓巡佐休假在家飲酒,第2天誤認酒精已代謝駕車上班,酒測值竟達0.66毫克;不料被懲處調職後隔天,到新單位報到又酒駕,遭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先後累記2大過處分。
高雄市警察局楠梓分局今天中午發布新聞稿指出,48歲蔡姓巡佐8月28日晚休假在家喝完高粱酒後,29日中午返回加昌派出所上班;因蔡員被列為酗酒潛在高風險人員,且平日精神萎靡,工作表現平平,加上當天蔡員被聞到酒味,經酒測值達0.66毫克。
蔡員坦承,上班前一晚有在家中飲用高粱酒,且因隔天是下午2時上班,他以為酒精已代謝,中午12時許才從家中開車出發上班,不料仍釀酒駕。
楠梓分局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他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依規定擬議行政懲處記1大過、調整服務地區,並報請高雄市警局核處,列為「酒駕紀錄列管人員」;不料蔡員8月30日前往新單位警備隊報到,上班前例行酒測時,呼氣酒測值仍達0.21毫克,顯然未思悔改,警方已先輔導返家休養,並由分局擬議後續責任。
楠梓分局指出,針對蔡員29日酒駕行為,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記1大過;另於30日涉及酒駕行為,再予記1大過,並加強輔導考核,報請警察局核處,以維警紀。對於警方處置,蔡員除表達心生悔悟,也願接受相關懲處,目前已主動提出退休申請。(編輯:陳仁華)1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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