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咖啡虛偽標記案 總經理判6月緩刑2年
2022/8/23 16:25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西雅圖極品咖啡販售標榜100%阿拉比卡咖啡豆,卻摻有羅布斯塔豆。士林地院今天依商品虛偽標記罪,判處總經理劉增祥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3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法院並命劉增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0萬元,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經營西雅圖極品咖啡的馥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總經理等人犯罪,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1829萬餘元。
馥餘公司李姓廠務經理判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何姓烘焙組長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劉男與李姓經理、何姓組長共謀,自民國107年起,將羅布斯塔豆以13%或26%比例加入標示為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的商品並對外販售,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攙偽假冒罪、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一審判決,認為市面上主要咖啡豆為「阿拉比卡」、「羅布斯塔」,均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定義的食品原料,品質不同,但無絕對優劣之別,本案並非攙偽或假冒,而是虛偽標記商品品質進而販賣的行為。
一審認定劉男負責擬定包裝等行銷策略,李男則負責廠務營運,2人犯商品虛偽標記罪。
判決指出,西雅圖極品咖啡擁有許多店面及廣大知名度,市佔率極高,劉男、李男所為雖無礙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法益,但在媒體披露後,利用不實聲明,誤導稽查人員的調查。
一審並考量劉男、李男終能坦承犯行,且將標示不實商品全面回收下架、改正商品品質標示,且2人在咖啡產業界長年累積專業知識及特殊專長,並具有貢獻專長的意願,因此分別量刑並宣告緩刑。(編輯:張銘坤)1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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