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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輿掩埋場案未環評遭判停止開發 苗栗縣府中止試運轉許可

2022/7/21 10:33(7/21 23: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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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郭宣彣、蘇木春21日綜合報導)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設置掩埋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苗栗縣府核准行政處分有瑕疵,今天判決苗栗縣府敗訴。苗栗縣環局指出,立即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

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設置掩埋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因掩埋場需環評,但坤輿科技公司未實施環評,苗栗縣政府應停止開發的相關行政處分。可上訴。

對此,苗栗縣環保局秘書蔡政勳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自救會行政訴訟案判決縣府敗訴,將立即中止試運轉許可。

蔡政勳說,反坤輿自救會在民國110年6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針對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造橋鄉申請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因縣府核准的行政處分有瑕疵,今天法院宣判,坤輿科技公司停止在造橋鄉實施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開發行為的行政處分。

蔡政勳說,縣府立即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後續再依判決理由以及相關法規處置。

坤輿案於民國91年取得苗栗縣政府核備同意設置文件,當時因地方抗爭及疑有收賄等案件而停滯;沉寂近20年後,業者重啟開發案。開發案在109年底獲苗栗縣政府同意試運轉,再次引起在地鄉親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在場區門口「埋鍋造飯」,因而未能如期完成試運轉測試;今年4月1日,業者重新提出試運轉申請,縣府6月14日發文同意。(編輯:卞金峰、戴光育)1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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