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受刑人回家服刑 檢察官吐露千里波折秘辛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日電)法務部今天表示,迄今已完成13件跨國受刑人移交作業,包括將在史瓦帝尼服刑的2名台籍男子接收回台執行;檢察官戎婕說,犯錯不代表不能回家,法務部會伸出援手。
法務部今天舉行媒體茶敘,由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報告業務;國兩司檢察官戎婕表示,2名台籍男子在史瓦帝尼王國因走私犀牛角遭逮,各遭判刑11年並於當地服刑。
戎婕說,家屬於民國106年間向總統府陳情,指2人求助無門、絕望,擔心死在非洲;法務部獲悉後,立即指引家屬依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於107年正式提出聲請。
戎婕表示,法務部於108年與史瓦帝尼締結「跨國移交受刑人協定」,建立本案法源基礎,隨後展開派員入監確認受刑人意願、審議小組會議等程序。
戎婕指出,本案執行受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影響數度波折,包括受刑人確診、全球航空停擺,甚至因Omicron變種病毒來襲,接收團隊出發前一天接到班機停飛的訊息,直到今年3月才將受刑人接回台灣。
她說,犯錯不代表不能回家,法務部都會適時伸出援手,如今2人已在監獄服刑、表現良好;受刑人的家屬也曾說,在台灣什麼都好,能回來就是好,也鼓勵受刑人好不容易回來台灣,一定要珍惜。
國兩司檢察官黃柏翔則分享將英國受刑人移交母國服刑的過程,表示法務部為此建立跨國、跨部會團隊,成員包括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等,並邀請英國在台辦事處、英國皇家監獄及假釋署派員加入,雖因疫情而延宕進程,最終仍順利於6月底將英籍受刑人移交英國警官帶返英國入監執行。
黃柏翔說,過程中有許多事情要處理,包括協調開設專門報到櫃檯,以保障受刑人隱私與戒護安全,還要幫忙注意機場兌換外幣服務,以利受刑人將在台服刑賺取的勞作金換成英鎊,甚至也要協調有關單位,暫時保管英國警官帶來的警用手銬,直到飛機升空,心中大石才能放下。(編輯:張銘坤)1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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