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工程師北捷偷拍裙底逃逸 警19天逮人送辦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4日電)台北捷運松江南京站日前有名女乘客搭乘手扶梯時,突然發現身後男子持手機拍攝其裙底風光,兩人一路拉扯仍被偷拍狼逃逸,捷警獲報後循線追查並將30歲陳姓男工程師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天召開記者會,刑事組長宋俊良表示,5月中接獲女乘客報案稱,12日在松江南京站搭乘手扶梯時,疑遭人碰觸腿部,轉頭發現後方男子竟持手機拍攝其裙底,犯嫌見事跡敗露立即拔腿逃逸。
被害女子案發時沿途疾呼、追逐和拉扯犯嫌,在捷運閘門口時本已抓住犯嫌手臂,不料對方竟脫下外套並直衝閘門逃逸。
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影像追查,發覺犯嫌熟悉附近地形,研判具有地緣關係,且陸續查訪附近店家,鎖定犯嫌於民權西路站附近上班,便於其經常出沒地點埋伏守候,歷時近半個月,終於在5月30日查獲犯嫌為30歲陳姓男工程師。
陳男到案後供稱是臨時起意所致,全案詢後依涉妨害秘密罪函移市警局中山分局續辦。
根據捷警隊統計資料顯示,北捷今年度迄今共發生29件妨害秘密案件,約占目前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18%,且犯案手法多於捷運手扶梯、廁間或車廂擁擠處,以手機或針孔設備竊錄他人隱私部位。
另,民國110至111年6月排名前3易遭偷拍捷運場所,分別為手扶梯49件、車廂8件和廁所6件;前3易遭偷拍站體為台北車站8件、松江南京5件、忠孝敦化5件。
宋俊良指出,由於夏季是捷運妨害秘密案高峰期,統計近2個月捷運共發生12件妨害秘密案件,犯罪方式多是利用手扶梯高低差攝錄女性裙底風光,但近來也有犯嫌在車廂座位上持手機試圖拍攝鄰座短裙女大腿內側等隱私處情形。
捷警隊呼籲,民眾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已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行,提醒勿因一時私念而留下刑事紀錄前科而後悔莫及。
此外,捷警隊也特別製作犯罪預防宣導短片,並結合犯罪預防活動宣導發放防狼警報器,藉此提醒民眾搭捷運時若遭偷拍可就近向站務人員求助,也可撥打110報案電話或以警報聲求助。(編輯:方沛清)1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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