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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涉貪 判7年10月發監執行

2022/7/1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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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涉嫌在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任內收受回扣新台幣180萬元,遭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朱瑞皓今天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訊後發監執行。

歷審判決書指出,朱瑞皓自民國107年7月起擔任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因資金出現缺口,透過白手套尋找合作廠商,並洩漏採購案內部文件,於評選時護航,使合作業者得標。

朱瑞皓經由「台灣戲曲中心三樓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裝修工程」、「台灣音樂館專屬之五樓琴房設備裝設工程統包案」,向業者收受2筆回扣共新台幣18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朱瑞皓坦承犯行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180萬元犯罪所得。

案經朱瑞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朱瑞皓表示因債務壓力而一時失慮,家中尚有稚子及高齡母親需扶養,請求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

二審認為,朱瑞皓案發時公職穩定,年收入達150萬元,竟貪圖不法財物,主動洽談回扣,甚至在業者得標後馬上收取,實在沒有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的情形,無法再減輕其刑,駁回朱瑞皓的上訴,維持一審罪刑。

朱瑞皓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6月間予以駁回定讞。(編輯:方沛清)1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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