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借親人用被舉發違規 連同自己遭罰8次近20萬
2022/7/6 20:11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6日電)黃姓男子在3個半月內,名下的3輛汽機車共遭舉發8次違規,甚至弟弟其他的車逃避酒測,8次共裁罰近20萬元;因未繳納罰款遭扣押存款,經與新北執行分署協商,獲同意分期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天以新聞稿表示,家住新北市中和區的黃姓男子,將名下2輛機車分別借給弟弟及妻子使用,其中一輛機車去年9月在中和區景平路,逃避警方酒駕攔檢,拒絕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重罰新台幣18萬元。同輛機車又因超速及闖紅燈,各遭裁罰1800元及2700元。
執行分署說,黃男名下另一輛機車由他妻子騎乘,去年9月某日凌晨,6分鐘內在台北市陽明山仰德大道連續超速3次,各被裁罰1800元、1500元及1500元。
執行分署說,黃男去年5月、6月間,自己駕駛汽車於國道未依標線指示行車及超速,各遭裁罰4500元及6000元。在3個半月內,3輛汽機車共遭舉發8次交通違規,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19萬9800元。
新北執行分署通知黃男後,他先繳清國道交通違規罰鍰1萬500元;後來,其3家銀行存款也被強制執行扣押3萬餘元,仍不足約15萬6000元。他連忙於7月1日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辦理分期繳納。分16期,每期繳納1萬元。
黃男說,逃避酒測那輛機車是借給弟弟使用,在仰德大道連續超速3次的機車是由妻子騎乘,因違規者都是自己家人,只好自認倒楣,全部自己買單。但他從事裝潢工收入不豐,請求辦理分期繳納。(編輯:李錫璋)1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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