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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農地手拉電線觸電身亡 雇主賠153萬改判緩刑

2022/6/2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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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7日電)林男在農地種植山藥,雇用許男負責灌水採收,許男工作時用手拉開電線時觸電身亡,林男一審簡易判決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後來與許男家屬和解賠償153萬,二審改判5月、緩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家住彰化縣的林男於農地種植山藥,在農地鋪設電線安裝抽水馬達,以便抽水灌注農地進行採收,另雇用許男進行灌水採收山藥工作。

林男將電線鋪設在含水農田時,未使用整條電線,也未把以絕緣膠帶纏繞數段電線的連接處架高,導致電線漏電,許男去年7月光腳在農地工作,因水管與電線交疊導致妨礙灌注作業,用手拉開纏繞水管的電線時觸電,送醫不治。

林男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林男以已和許男家屬和解,賠償新台幣153萬元為由,提上訴請求法院輕判,一審判決因此遭撤銷,彰化地方法院重審。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被告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全數給付完畢賠償金之犯後態度,告訴人也表示對於緩刑及刑度都無意見,因此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編輯:陳仁華)1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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