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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招商會議性侵女工作人員 男子判刑3年半定讞

2022/6/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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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陳姓男子於107年間在台北市一家五星級飯店參加招商說明會時,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台灣高等法院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於民國107年3月間前往台北市某五星級飯店出席一場由被害女子負責招待的招商說明會,2人走到會場途中行經飯店哺乳室,陳男以哺乳室設計怪異為由,要女子一起進去看看。

女子不疑有他隨陳男進入後,陳男將門鎖上,逕自親吻女子、撫摸胸部,並要求女子為他口交得逞。被害女子案發後驚魂未定,但仍回到會場繼續處理現場活動庶務,直到傍晚才跟女同事哭訴後報警處理。

陳男在偵審時均否認犯罪,辯稱是兩情相悅;被害女子表示,案發時已多次表明不願意,但怕被陳男傷害,且陳男是老闆的客人,所以不敢激烈反抗。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犯行明確,審酌陳男對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性侵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且犯後猶指稱女子主動獻身,難認有悔改之心,應予嚴懲,判決陳男有期徒刑3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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