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投票日臉書分享罷韓挨罰 網友興訟敗訴
2022/6/16 12:2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中選會認定陳姓網友違法在2020年總統大選投票日於臉書分享含有「公民割草行動罷韓大遊行」等宣傳照片,並留言「好好投票」,開罰50萬元。陳姓網友不服提告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2020年1月11日。
判決指出,陳姓網友2020年1月11日凌晨0時11分在Facebook分享含有「公民割草行動罷韓大遊行」、「火大割草,光復高雄」等文字的宣傳罷免活動照片,並留言「請大家好好投票」、「讓我們的市長回來吧」及「市長回來後就是我們高雄人的事」等文字。
中選會認定陳姓網友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開罰新台幣50萬元,陳姓網友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從事助選活動」是指幫助特定候選人當選,但自己當時的臉書貼文無法推認積極地幫忙特定一位候選人選舉,卻遭裁處50萬元,中選會處分不當,請求法院撤銷。
法院審理後認為,依據一般社會通念,以及陳姓網友的貼文日及整體文字內容意旨等,明顯蘊含陳姓網友所貶抑特定總統候選人、時任高雄市市長的韓國瑜,並強烈暗示觀覽貼文者去投票給其他(未被倡議罷免)的總統候選人。
判決指出,陳姓網友表達自己期待韓國瑜落選總統後,即能對韓國瑜進行高雄市市長罷免,已屬於幫助其他特定2組中之任一組總統候選人當選的助選行為,因此中選會開罰並裁處法定最低罰鍰50萬元,並無違誤、陳姓網友請求撤銷原處分,並無理由,日前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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