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投顧7年吸金逾24億 負責人二審重判14年
2022/6/15 20:04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千禧國際投顧公司負責人陳宣銘以期貨保證金帳戶誆騙投資,7年多吸金達24億多,高雄地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12年,罰金1億;高雄高分院審結改判14年,罰金3000萬,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結後,考量陳宣銘犯後坦承犯行,但犯罪時間長達7年多,且吸金金額龐大,據此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罪判處14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元;同夥王溢處改判13年6個月、併科罰金1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39歲陳宣銘取得印尼千禧勝達期貨公司的經紀商資格,來台設立千禧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擔任負責人,但他卻在明知千禧期貨公司並非台灣銀行法組織登記的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情況下,仍與同夥黃智瑋、王川溢、朱明德等人自民國98年起向投資人招攬投資,甚至大排場舉辦慈善演唱會,營造美好假象。
陳宣銘誆稱,投資人將美元存入千禧勝達的期貨保證金帳戶後,只要不下單操作期貨,本金即不會被動用,保證100%保本,每月還可領取固定利息,投資人更可隨時領回本金,藉此吸金達新台幣24億5183萬多元,吸金時間長達7年多。
直到105年,陳宣銘因無法出金和給予約定利息,他隨即解散公司潛逃出境,並於隔年在印尼落網,被押解回台受審。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他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他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同夥王川溢共同犯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黃智瑋4年6月。(編輯:陳仁華)1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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