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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開賓士違停質疑看廠牌開單 警撤銷重開

2022/6/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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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台中市洪姓女子日前開賓士在黃線違停遭罰新台幣900元,她上網投訴表示,前車豐田也違停卻僅罰300元,質疑警看車子品牌開單;警方今天表示,已將前車罰單撤銷重新舉發。

洪姓女子日前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表示,她4月15日上午11時30分,違停在台中市東區十甲東路近東英十二街口,被民眾檢舉黃線違規停車遭罰900元。

洪女表示,她違停確實是錯了,但是前面的車主她剛好認識,停在紅線上卻僅被罰300元,質疑警方看車子品牌開單,自己開的是賓士車罰得比較貴,前車是豐田罰比較便宜。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副所長徐孟廣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警方日前在處理民眾檢舉案件時,洪姓女車主質疑警方開單看廠牌,其中前車開罰300元,是因依照民眾提供的檢舉影像,無法判斷前車駕駛是否在車上,因此以較輕的「臨時停車」告發。

警方指出,經洪姓女車主投訴後,警方重新審視檢舉影像,確認前車駕駛未在車上,已將前車的罰單撤銷,將依規定補開「違規停車」罰單進行告發。(編輯:郭諭儒)1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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