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子坑涉貪案獲無罪 公務員遭押獲補償21.2萬元
2022/5/31 14:2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台北市產發局陳姓前股長因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違建涉貪案,羈押53天後遭起訴,之前獲判無罪確定。陳男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日前判每天4000元,補償21.2萬元。可覆審。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決定書指出,陳男因貴子坑案件於民國103年3月4日遭逮捕後,士林地檢署聲押,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從3月4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後來因羈押原因消滅,陳男於4月25日獲得釋放,共計遭羈押53天。
刑事部分,檢方起訴陳男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貪污罪部分,一、二審判決有罪,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已於今年2月16日無罪確定;陳男以遭羈押53天,聲請刑事補償。
高等法院審酌,陳男曾獲台北市政府優秀青年公務人員的表揚,且遭羈押之際家中有出生不久的幼女須照顧,考量他受羈押處分時的社會身分地位、所受的身體、精神折磨等,判決以每天補償新台幣4000元為適當,決定補償21萬2000元。不服決定,可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提出聲請覆審。(編輯:張銘坤)1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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