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婦貪污罪起訴 各150萬元交保
2022/5/4 18:02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4日電)雲林縣台西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涉嫌透過林姓白手套向太陽能業者索賄680萬元,雲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法院裁定林芬瑩夫婦各15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指揮彰化、雲林調查站及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林芬瑩夫婦涉嫌向綠能業者索賄案,今年3月帶回林芬瑩夫婦等20人偵訊,林芬瑩夫婦、林姓白手套等3人以涉貪污治罪條例收押。
雲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將林芬瑩夫婦等3人移審到雲林地方法院,法院裁定林芬瑩夫婦各新台幣150萬元交保,林姓白手套因繳回140萬元犯罪所得,已於偵查中具保停止羈押。
檢方調查發現,林芬瑩將道路挖掘許可、架空電桿租用、通行林帶用地的權限,授權給丁文彬,丁文彬透過林姓白手套向台西地區一家施設綠能工程的能源公司索賄。
業者為求施工順利,向公所申請林帶通行權及架空電桿道路挖掘,透過林姓白手套交付680萬元給丁文彬。
雲林地檢署表示,廠商為籌措巨額現金,透過另一家公司匯款至其他不知情的協力廠商,由協力廠商交付現金給江姓女子,並開立不實發票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
江姓女子與協力廠商劉姓男子等4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商業會計法,檢方分別為緩起訴處分。(編輯:郭諭儒)1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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