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發布民調挨罰百萬 遠見雜誌興訟敗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中選會認定遠見雜誌於2020年總統大選前,違法發布有關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開罰遠見公司及代表人共計新台幣100萬元。遠見不服提告,法院日前認定開罰無誤,判敗訴,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2020年1月11日。
判決指出,民眾於2020年1月4日在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的遠見雜誌網站,點擊閱覽標題為「政黨支持度綠升藍跌 三成民眾對大陸印象變差」文章,內文提及,藍綠兩大政黨的支持度已呈現大幅翻轉的情況,是否間接影響到民眾的投票意願,值得觀察。
判決表示,文章也公布圖表指出,國民黨認同度降至18%,民進黨升至33.8%等語,並以線圖佐以具體數字,呈現民眾近年對特定政黨認同度及藍綠認同傾向消長變化的情形,文末提及調查對象為台灣22縣市、20歲以上民眾,以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經抽樣樣本規模為1084人等語。民眾向中選會舉發。
中選會認定,遠見公司於2020年1月3日(即選舉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發布有關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於同年7月16日裁處遠見公司及其高姓代表人各50萬元罰鍰。遠見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遠見主張,本件原本台北巿選委會調查認為沒有違法,建議不予裁罰,且民意調查內容,並非針對大選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投票意向,應不屬選舉民調,且問卷內諸多題目均為每年固定詢問,政黨支持度是指受訪者平常對政黨主張認同傾向之比例,也不是投票意向。
法院指出,北巿選委會的決議,僅具建議性質,仍須由中選會進行審議並作出是否裁罰;大選投票日將屆之際,將民眾有關政黨認同度所為的意見表達,予以調查彙整計算的資料,當然符合選罷法所稱「有關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
法院認定,原處分裁處遠見公司及高姓代表人各罰鍰50萬元,已屬法定最低罰鍰,本件沒有因個案情節,另有應審酌事項或依法應加重或減輕事由,本件也沒有裁量瑕疵或違反比例原則等情形,原處分並無違誤,判遠見敗訴,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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