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促進會長大鬧服務中心翻桌 一審判決3月
2022/4/22 14:30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2日電)高雄大林蒲遷村促進會黃姓會長去年前往服務中心咆哮、翻桌、摔椅子模型等,高雄地院認為他無視公權力,但考量已與都發局賠償和解,依妨害公務等罪判3月,緩刑2年。
黃男接受檢方偵訊時,雖坦承有動手摔桌椅、損壞模型等,但辯稱是因服務中心人員對他不理不睬又答非所問,實在是氣不過才會失手翻桌。但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庭法官認為,黃男僅因對於調查申請書內容有疑義,就前往服務中心對公務員施暴和毀損桌椅等物,顯然情緒控制不佳,且無視國家公權力,欠缺法治觀念。
不過,法官考量他坦承所有犯行,且與高雄市政府都發局以新台幣3萬4287元賠償和解,因此依妨害公務、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及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等判3個月徒刑,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但須參加2場次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蒲遷村促進會黃姓會長因不滿市府都發局「大林蒲遷村案私有建物同意調查申請書」內容,去年4月22日上午便和吳姓友人前往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黃男進入後首先在入口大聲咆哮,接著走向櫃檯李姓女工作人員位置搶走相關資料,之後又將區域模型和液晶顯示器、桌椅等摔壞。
李姓員工為阻止電腦遭黃男毀損出手阻擋,結果左手及左前臂在拉扯過程中也受挫傷、瘀傷等,直到服務中心其他同事趕緊報警,員警到場才將他壓制逮捕,全案並由高市都發局派員前往小港警分局提告妨害公務等罪。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認為黃男行為棄公權力如敝屣,依法將他起訴,建請從重量刑。(編輯:黃世雅)1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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