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剝削漁工淪「法外孤島」 船長大副等9人起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0日電)台資漁船「大旺號」遭揭發毆打、丟棄保暖衣物、甚至逼穆斯林船員吃豬肉等剝削漁工,引發國際關注。雄檢痛批遠洋漁船淪「法外孤島」,依人口販運等罪起訴船長、大副等9人。
由台灣人投資經營,掛籍萬那杜的遠洋漁船「大旺號」遭財團法人綠色和平組織108年發布「海上奴役」、110年發布的「海上強迫勞動」調查報告,兩度揭露大旺號涉嫌強迫勞動虐待漁工。相關暴行遭揭發後更被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禁止靠港進口漁獲,且還扣押大旺號捕撈的漁獲,事件引起社會重視外籍漁工人權。
高雄地檢署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大旺號」為永豐漁業有限公司所有遠洋漁船,蔡姓、林姓負責人透過仲介公司僱用20幾名印尼籍、菲律賓籍等漁工前往南太平洋作業,但林姓船長和梁姓大副船長卻利用外籍漁工不熟通用語言,且漁工在海上舉目茫然、四周汪洋而難以求助弱勢困境,以毆打辱罵、揚言扣薪、丟棄保暖衣物、非法拘禁等手段虐待。
雄檢調查,漁工在海上作業期間若不服從工作指揮,船長、大副即會恣意辱罵、揚言扣薪,甚至毆打未達要求漁工,且船舶到達漁區後,更要求漁工不停作業、超時工作14至20小時,期間更無視海上酷寒,恣意將漁工衣物丟到海中或扣留漁工保暖衣物。伙食方面更未顧及多名印尼籍穆斯林船員信仰,多以豬肉為主菜,導致船員為求溫飽被迫食用豬肉。
此外,一名外籍船員108年6月在甲板進行下勾作業時,更遭大副重擊後腦倒在地上,雖然這名船員在自行爬起後繼續作業,但卻在數天後上午被其他船員發現已經身亡。由於大旺號停靠斐濟蘇瓦(Suva)港後進行司法相驗,判定船員死因為「肺水腫」,因此難認定和大副重擊後腦行為有直接關聯,但船上已有19名外籍船員忍受不了暴行,相繼在斐濟離職下船。
大旺號也遭另名外籍船員控訴,109年3月17日在船上工作受傷後,卻遭林姓船長要求繼續工作,不料半個月後左半邊身體即不堪負荷無法出力,造成呼吸困難中風病況。半個月後,船公司竟還夥同仲介將一名不願出海漁工非法拘禁,並謊報為失蹤外勞,直到移民署高市專勤隊查緝這名漁工到案,旋即供出船上惡劣境況。
高雄地檢署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陸續傳喚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滯留台灣漁工,以及在斐濟離船後再度來台工作的漁工等人,共訊問11名證人,逐一分析扣得的漁獲日誌及船長電子郵件、現場勘驗漁船設備結果、漁船航跡圖、漁船漁獲量、漁工薪資明細及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透過印尼移工聯合會(SBMI)取得關於漁工申訴資料等各項事證。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廖偉程痛批被告,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約達新台幣438億元,更有「遠洋漁業王國」之稱,但漁工工作不僅繁重,業者還大肆利用境外聘雇巧門,使海上勞務剝削得以長驅直入,任遠洋漁船成為「法外孤島」,淪為勞工人權保障禁區。
雄檢偵結後,認定林姓船長、梁姓大副等人確實有在海上作業期間,以強暴、脅迫方式勞動剝削外籍漁工,因此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船長、大副以及蔡姓漁船公司負責人、仲介等9人。(編輯:謝雅竹)1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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