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涉虐死97歲公公 更一審裁定限制出境8個月
2022/4/10 09:3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戚姓女子涉以沖冷水等方式虐待97歲公公致死,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15年遭三審撤銷發回,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更一審考量她9日限制出境期限屆滿,裁定10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月。
戚女涉凌虐公公致死案,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一審認定她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判決無罪,但監護5年。二審認為她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改判15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並發回,現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
更一審開庭期間,戚女在丈夫及母親等人陪同下出庭,她說,對於事發經過,大部分都忘記了,對於犯下傷害致死罪,她坦承;對於二審認定為殺人罪,她不認罪。辯護人主張,戚女近期有發病,請求鑑定有無就審能力。
更一審指出,戚女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間於9日屆滿,之前傳喚戚女及辯護人到庭,審酌陳述意見,並斟酌全案證據資料,認定戚女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性,有相當理由可認有逃亡之虞,裁定從10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編輯:張銘坤)11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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