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 陳致中、黃睿靚出庭
2022/4/1 09:42(4/1 11: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理纏訟逾15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進行更二審程序,除前總統陳水扁停審、吳淑珍請假,其餘被告皆被傳喚出庭,包括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都到庭。
全案緣於,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已裁撤)偵辦時任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民國95年11月間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陳水扁因受憲法保障的刑事豁免權,不在起訴範圍。
陳水扁卸任後,當時查黑中心改制為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裁撤)偵辦陳水扁涉案部分,追出扁家4大案(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及洗錢案)於97年12月間起訴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人。
相關案件經併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後,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更二審,承審法官為李世華。
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的部分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吳淑珍、蔡銘哲、郭銓慶被訴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陳水扁、吳淑珍、陳鎮慧、蔡銘哲、郭銓慶被訴國務機要費洗錢案,以及陳致中、黃睿靚被控洗錢案。
更二審今天傳喚陳水扁以外的全部被告,包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時任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時任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吳淑珍遞狀表示請假。(編輯:李錫璋)11104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