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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前經濟所長助女助理詐薪 2人認罪獲緩起訴

2022/3/2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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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中研院前經濟研究所所長簡錦漢被控明知謝姓女助理於108年間與他出國旅遊,並非公務行程卻不實申報公假,使謝女詐得薪資。士檢日前偵結,考量2人認罪等,處分緩起訴。

此外,簡男、陳女之前曾爆出外遇風波,簡男妻子指控,2人多次出國並互稱「老公、老婆」,已破壞她的婚姻圓滿及幸福,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法院判謝女應賠償簡妻60萬元,謝女另因未繳上訴費,遭駁回上訴。

士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簡男從民國102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9日止擔任中研院經濟所所長,後於109年8月10日回任經濟所研究員至今;謝女則自105年3月16日至110年5月31日,先後與中研院經濟所、統計所簽約擔任約聘助理,專責處理簡男所交辦的事務。

但是,2人明知謝女於108年4月至11月期間是與簡男搭機出國旅遊,不屬於公務行程,竟透過謝女不實申報公假,再由簡男准予公假,使謝女詐得28日曠職薪資共4萬多元。

士檢偵查期間,2人坦承犯行,謝女也繳回溢領薪資。檢方考量2人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詐欺取財罪,但2人沒有前科,深表悔悟,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等,處分緩起訴,2人須分別繳給士檢指定的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5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合計20小時。(編輯:李亨山)1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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