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挨罰不繳扣薪 貨運司機求分期還獲准
2022/3/28 12:4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陳姓男子因毒駕等遭罰逾新台幣12萬元不繳,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表示,查知他為貨運司機執行扣薪;陳男怕公司得知曾毒駕會丟工作,先繳部分罰款請求分期還款,分署同意。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已啟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專案」,針對酒(毒)駕案件強化執行。
新聞稿指出,家住新北市汐止區,現年29歲陳姓男子於民國104年4月間遇到警察攔檢,遭查獲吸食迷幻藥駕駛違規,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6萬元,並吊扣駕照1年。陳男後來又因3次無照駕駛汽車、闖紅燈、併排停車等,再遭裁罰4萬600元。
此外,陳男於103年5月當兵時,曾被查獲吸食3級毒品K他命,經宜蘭縣警察局裁罰2萬元,以及107年12月間沒去參加毒品危害講習,裁處5000元。陳男因逾期未繳納罰鍰等,案件移送至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於收案後,先行查扣陳男數家銀行存款,但都執行無著,後來於今年3月15日扣押陳男於一家汽車公司薪資。
陳男為避免公司在收受士林分署扣薪命令後,發現他有毒駕行為,進而影響擔任貨運司機工作,答應在公司3月底扣薪前,一定會處理這些罰鍰,並在3月24日先繳納毒駕罰鍰6萬元,剩餘部分,請求分為20期繳納,每期繳納3000元。
陳男向執行人員表示,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家裡有高齡80幾歲祖母、失業父親及2個年幼小孩要扶養,如果他失去工作,全家將陷入生活困頓窘境。
士林分署調查後,同意他提出分期方案,並撤銷扣薪命令,使陳男能繼續安心工作,以維持一家大小基本生活無虞。(編輯:方沛清)1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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