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萬華鬥毆釀一死 一審判主嫌13年
2022/3/9 18:2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北市萬華區109年發生多人聚眾械鬥,造成一名林姓男子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主嫌朱姓男子及9名共犯。一審今判朱男13年,其他人遭判7年4月至8年10月不等刑度。可上訴。
全案緣於,30歲的林姓男子於民國109年10月5日凌晨2時許偕6名友人,和另一方人馬相約萬華區長順街附近調解糾紛,林男期間遭人持刀刺傷,造成全身有多處刀傷,經友人駕車協助送台北馬偕醫院急救,仍傷重不治。警方翌日凌晨在廣州街逮捕22歲朱姓男子到案,循線逮捕其他共犯。
檢警調查,朱男自109年9月起多次以通訊軟體向一名蘇姓男子表達要購買大麻,但每次交易時朱男都爽約,讓蘇男的大麻上游林男心生不滿,透過管道查到朱男身分後,要蘇男帶人到朱男住家,拍攝朱男父親在門口的照片,並傳送給朱男,要他出面交代。
檢警追查,朱男與蘇男相約109年10月5日凌晨到長順街水門內廢棄車道談判,朱男事先以通訊軟體糾集9名同夥到場,埋伏躲藏,等到林男、蘇男及4名同夥到場後,雙方發生鬥毆,過程中朱男持彈簧刀朝林男胸部、腹部、腰部、背部猛刺後逃逸。林男送醫不治。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朱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起訴朱男;朱男4名同夥持球棒、刀械或徒手攻擊林男,被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嫌起訴。朱男另5名同夥在場未下手傷害,但從旁吶喊示威、煽惑鼓動,被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而在場助勢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1年多後,今天依殺人罪判主要朱男13年徒刑,其餘共犯各依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4月到8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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