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中火災6死 大樓違規變更市府罰房東144萬元

2022/3/9 11:48(3/9 12:0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台中市興中街一棟大樓6日發生火災釀6死6傷,針對大樓違規變更41間出租套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經會勘後確認違反建築法規定,將開罰莊姓女房東144萬元。

都發局指出,興中街大樓於民國75年申請建築使用執照是8戶集合住宅大樓,86年申請變更使用2、5、6、7樓作為旅館使用,核定17間房;到93年由觀旅局核准登記旅館業,但因經營期間申請8次停業,旅館登記證於108年被觀旅局註銷。

這棟大樓6日遭房客鄭姓男子縱火造成6死6傷後,才發現內部被隔出41間套房出租,都發局昨天派員到現場勘查,確認大樓遭擅自變更隔間。

都發局今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建築物2樓到7樓及頂樓違建共計41間房間,包括:原核准住宅3樓、4樓各2間共4間,擅自變更為12間;原核准旅館2樓、5樓、6樓、7樓共17間,擅自變更為24間;另頂樓違章加蓋5間房間。

都發局指出,此案已違反建築法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等規定。將依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罰鍰新台幣6萬元,每戶共開罰18萬元。全案8戶共裁處莊姓女房東144萬元罰鍰。(編輯:郭諭儒)11103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台中火災6死 大樓改41房未申請將罰6萬到30萬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