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偷土地公廟供品 婦人需繳5萬5千元才免坐牢
2022/3/8 16:28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8日電)彰化陳姓婦人去年9月順手拿走土地公廟供桌上價值150元的水梨餅乾,法官認為陳婦涉犯刑法竊盜罪判拘役55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陳婦需繳罰金5萬5000元才能免吃牢飯。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陳婦騎腳踏車行經彰化市1間土地公廟時發現四下無人,順手拿走曾婦放在供桌上價值約150元的2顆水梨及2包餅乾,將水梨餅乾放在腳踏車內,陳婦隨即離開。
曾婦下班後前往土地公廟要收回供品,卻發現水梨和餅乾不翼而飛,於是報警處理,檢警循線逮捕陳婦,檢察官認為陳婦涉犯竊盜罪,向彰化地院聲請簡易判刑。
陳婦雖承認拿走水梨餅乾等供品,卻辯稱供桌上常有供品放很久放到爛,而有人供品放很久不去拿還要提告,如果供品不想要被拿走,就應該有人在旁邊顧著。
不過法官認為,曾婦下午2時將供品放在土地公廟,準備下班時再拿回家,但陳婦騎腳踏車抵達土地公廟後,沒有先詢問廟方人員有無結緣品,就直接從供桌拿走供品後離去,顯然是伺機順手行竊,竊盜犯意明確。
法官審酌被告犯後未坦承犯行,不見悔意,態度欠佳,涉犯刑法竊盜罪,考量被告有竊占、竊盜等前科,判處陳婦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卞金峰)1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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