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偷拍女同事電腦畫面 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2022/3/2 13:0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懷疑同事、曾姓女法官婚外情,翻拍曾女電腦畫面挨告,高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蔡政佑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判決指出,蔡政佑於民國109年5月25日下午,看見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電腦LINE視窗跳出「老婆」對話,傳訊息者是他與曾女的共同男性友人,因此懷疑曾女外遇,當下翻拍曾女電腦畫面,並告知時任桃園地方法院院長邱瑞祥。
邱瑞祥隨後約談曾女,並出示翻拍照片,曾女才發現她的電腦遭偷拍。曾女向邱瑞祥表示,她已無婚姻關係,因此,並非婚外情,且對方這名男子也已離婚。曾女為此在辦公室電腦架設微形攝影機,拍到蔡男2度偷拍她的電腦畫面,約20多張照片,因此對蔡男提告妨害秘密。
桃園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蔡男,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蔡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定蔡男的違失行為,侵害他人隱私權與人格權,且與職司審判者所應具備的高尚人格相違背,對於司法所應具備的正直、磊落形象,戕害甚鉅。
職務法庭認為,蔡男知法犯法,因本案經判處罪刑,已損及法官的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判決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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