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抽血驗酒精濃度違憲 基層警:恐影響時效性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5日電)憲法訴訟法新制首判,強制抽血驗酒精濃度違憲。警政署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將配合交通部修法作業,研修相關採證程序;基層員警認為,流程可能較繁瑣,恐影響時效性。
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上路,首宗判決今天出爐。花蓮地院法官認為肇事駕駛人受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違憲。
警政署晚間9時許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將配合交通部修法作業,研修相關採證程序,保障人民權益。
警政署指出,為兼顧人權及防制酒駕行為,已緊急通令各警察機關,針對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自即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發生無人傷亡或僅駕駛人本人受傷外,無他人傷亡案件,依判決所附「汽(機)車駕駛人肇事(交通事故)酒測處理作業程序」,向地檢署申請核發鑒定許可書,以符合刑事訴訟法強制取證程序。
警政署表示,其他事故,包括一般臨檢、肇事致人死傷,仍依既有相關規定(含作業程序)辦理。
警政署強調,修法完成前,強制取證程序實施,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再行採檢。
基層資深交通員警表示,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違憲,最大問題就是影響時效性,當發生交通事故,為釐清肇事責任或駕駛人有無酒駕,才會針對駕駛強制抽血,若無法及時抽血,可能讓酒測值失真。
員警說,原本規定是要釐清肇事人有無酒駕,才會強制抽血,後續可能要向法院舉證肇事人有無酒氣等,才能抽血,流程較長,除耽誤時效,恐無法提供精準酒測值,釐清肇事責任。
另名交通員警指出,依實務經驗,發生交通事故加上肇事駕駛人呈現昏迷,現場員警研判駕駛人可能有酒駕行為,協助駕駛人送醫後,才會通知醫院進行抽血。
員警說,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違憲,將讓後續程序變繁瑣,除造成實際執法困難度外,可能每件需要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交通事故,都要先請示檢察官才能進行後續流程。(編輯:方沛清)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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