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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夫婦洗錢案判無罪 北院裁定限制出境3個月

2022/2/24 12:56(2/24 13: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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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被控洗錢案,北院認定2人無意隱匿犯罪所得,判決無罪。向心夫婦原本遭限制出境至今年7月,北院今天重新裁定2人自今天起限境3個月。

北檢起訴指出,向心、龔青涉嫌與中國國太公司合作,將國太詐騙所得隱匿至香港,再將約新台幣3億元匯進台灣的銀行,購買豪宅,去年4月8日依洗錢防制法起訴2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向心並不知道國太公司購股的資金為犯罪所得,也沒有與國太公司謀議並協助國太公司將股款洗白後取回不法所得等事實。且向心售出中國趨勢公司、中國創新公司的股權,價格確為交易當時的市價,並無不合理的溢價。

判決表示,向心夫婦將售股所得款項匯到台灣並購置不動產的交易,並非避免遭查扣及製造斷點,以利未來將資金回流,達成協助國太公司將股款洗白回流的目的。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以證明向心夫婦犯罪。

北檢在偵辦期間,於108年11月間對向心夫婦後限制出境;洗錢案移審後,北院裁定2人自去年4月9日起繼續限制出境8個月;合議庭去年12月間再裁定2人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期限預計至今年7月。

北院指出,向心夫婦今天獲判無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視為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但北院考量向心夫婦均為香港地區人民,且本案尚未確定,現仍於上訴期間內,裁定自今天起限制出境、出海3個月。

另外,向心夫婦被控涉違國家安全法部分,台北地檢署去年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處分。台灣高等檢察署審核後,認為偵查尚未完備,今年1月間發回北檢繼續偵查。(編輯:李錫璋)1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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